威海市公共租赁住房开发管理中心设立登记信息公开公告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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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威海市机构编制委员会《关于撤并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有关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》(威编〔2017〕10号)的要求,将市经济适用房开发中心与市直管公房管理处整合,设立威海市公共租赁住房开发管理中心,为市住房保障管理办公室所属公益三类自收自支事业单位,正科级规格,编制20名,可配主任1名,副主任3名。 单位名称:威海市公共租赁住房开发管理中心 住 所:威海市柴峰小区-10号 宗旨和业务范围:加强市级公共租赁住房和市直管公房的管理。负责市级公共租赁住房开发建设及租赁管理;市直管公房的使用与维修、租金收缴与管理等工作。 法定代表人:刘新明 经费来源:自收自支 开办资金:9389万元 举办单位:威海市住房保障管理办公室
威海市公共租赁住房开发管理中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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